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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进入民国,相对迅速崛起的城市,中国乡土农村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农民与土地,地主与雇农、佃农,基本“不知秦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依然故我。特别是农耕文化比较发达的关中、关外、黄淮海平原、徽州等农业经济发达地区,男耕女织,民风淳朴,丰衣足食,古风犹存。
沿海区域得近代西风之先,现代资本主义迅速萌芽,完全迥异与中国传统农业文化的现代城市诞生了。商品经济与农业经济,一新一旧,一洋一土,同时在中国有趣地并存。
与资本主义同时进来的,还有马克思的政治思想。在苏联革命成功之后,中国成为国际共产主义思想的一个主要输入国。中国共产党在城市暴动失败后,转而将革命重点转向农村。
在一些交通极为闭塞、自然环境极为恶劣、农业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偏僻贫困山区,共产党通过发动雇农和佃农,还有一些流氓无产者,获得了一定的革命成果。赣西南的井冈山、豫东的南大别山和陕北的黄土高原等地区,均陆续成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红色革命根据地。
日本的侵略使年轻的中华民国政府没有对共产党进行深刻全面的研究和检讨,更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对策。二战结束后,共产党的战争机器已经借机坐大。在朝野内战中,共产党奇迹般获得迅速胜利,在大陆推翻了国民党政府。中国刚刚诞生的资本主义和中国历史悠久的农本主义进入新奇的共产党时期。
共产党极为成功地通过动员无地农民和无业游民,以“打土豪,分田地”推动社会的动荡,同时激发贫困“群众”的暴力欲望,有效地获得了革命所需的政治本钱和“战斗力”。
“新中国”在古老的农民中国诞生,城市里的资本主义火苗被彻底扑灭。在中国所有的农村,以新出台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为依托,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拉开序幕。
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在这次运动中,并没有像历史上一样维持原始自治,或者被重新自然安排。而是按人口、以户(家庭)为单位,每个自然村对土地房产进行无条件平均分配。在这次土地财富大洗牌之后,所有的中国农民都成了地主。
这一举措自然招致那些几代经营才艰辛发家的老地主的愤怒。“天上掉馅饼”,也使得许多无地农民和无业游民,因为意外获得土地这个“免费午餐”而喜出望外。新成立的人民政府为每户农民都发放了由县长签字(章)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
《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第一次以法律和国家的名义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加以厘清和明确,具体内容与中国传统的土地经济惯例保持一致。即重申:农民个人(家庭)对名下土地和房产(窑洞)等“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和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一样,“新中国”的农民对土地的感情同样是真切的。对农民来说,土地是自己身体或生命的一部分,它绝不仅是财产这么简单。特别是获得官方认可(土地证书)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的拥有感更加真实。此举使新政权赢得了大多数传统农民的认可和信任。天时地利人和,随后的几年,全国粮食产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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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爆发的朝鲜战争导致“新中国”面对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恶化,新政权陷入自身安全感的深深焦虑之中而不能自拔。作为新时期的利益受损群体,老地主被视为不稳定因素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均进一步受到了新政权冷酷地迫害和清洗。乡土中国原始的社会生理机能同时遭遇到毁灭性打击。在揭发告密诬陷栽赃侮辱酷刑之中,传统士绅乡土文化和乡村自治精神被彻底摧毁。
“斗地主”成为新中国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全民野蛮”。老地主的亲人也因为丧失人性的株连法则,被贬为共和国的贱民(“四类分子”)。“阶级成分”制度也使1949年以前的富裕中农开始了漫长的噩梦。
土改之后两三年,因为急于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增加新政府的原始积累,不顾自然规律和政治道德的底线,农业合作化在全国陆续大面积铺开。从“互助组”开始, 传统的以户为单位生产的小农模式,被政府强行以数户联合(小合作社)的合作生产所取代。“入社光荣,不入社可耻。”先是强制农民入社,紧接着从小社(小合作社)到大社(数十户),合作的规模越来越大。这时,河南一些知识渊博与时俱进的农民宣布成立“人民公社”。毛万岁认为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名字,命令马上在全国强行推广。
“人民公社”将各户农民的土地、房屋和生产资料集中管理使用。农民以“军事化”的形式被人民公社强制支配劳动。人民公社进入大跃进阶段后,农民的生活资料也被并入人民公社的集体财产,农民的人身自由基本被剥夺殆尽。农民的吃喝拉撒婚丧嫁娶等等,均受到严格管制,无条件服从于人民公社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在此,刚刚到手的土地被“集体化”,农民手中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旋即成为一张崭新的废纸。新政权对憨厚的农民玩了一手极为卑劣的“阳谋”。在新政府眼里,信用和诚意或许连狗屎都不如。
3000多年历史的中国农民在这一天集体失去了土地,仓皇如同丧家犬,被逐入了“共产主义天堂”。虽然他们仍然在这片祖先流传下来的土地上如牛马一般劳作,但土地跟他们已经没有了关系。
从此中国没有了地主。如果有,那也只有一个,就是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定义的“集体”。失去土地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我。全中国的农民都成为“人民公社”的雇农,最后沦为赤条条的奴隶。
打麻雀、炼钢铁、大跃进、放卫星、浮夸风、反瞒产等一系列政府教唆的全民疯狂焚琴烹鹤之后,中国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报应就是全国范围内的“三年大饥荒”。无论官方承认不承认(官方将其轻描淡写为“三年自然灾害”),那绝对是中国农民最永远的伤疤,也绝对是共和国最惨烈的民族大悲剧。历史资料证明,官方征收“过头粮”应是悲剧的主要肇因。
3000多万农民饿死在他们刀耕火种的土地上,饿死在军队荷枪守卫的国家粮库门口。在那个黑暗荒诞乃至邪恶的年代,人民公社的牲口倒奇迹般很少饿死,生产粮食的农民却被活活饿死,不说奴隶,农民其实连牲口都不如,至少牲口是人民公社的“集体财产”。
奴隶的命运与新版的雇农,这两种角色在毛万岁“神采奕奕红光满面”的年代交相辉映,这就是中国现代农民的真实形象。
毛万岁奄奄一息之际,人民公社和这个不停折腾的国家一样,已经濒临崩溃破产的边缘。“小岗村”的一些农民冒着被官方逮捕枪毙的生命危险,蘸着自己的鲜血,秘密签订了一份民间契约——他们私自“租赁”了“集体土地”。这件可笑而酸楚的事件获得官方有良知人士的同情和默许,随后引发了人民公社的解体,以及后来席卷全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租赁)“集体土地”,给国家(不是集体)缴清“爱国粮”(租子)后,余下的归自己。
中国农民的忍耐力常常是最令人扼腕的。从奴隶到雇农,再到佃农,即使这种从铁枷换成木枷的些微改善,农民就已经加额称庆了。是啊,在“庆父不死”的时候,除了苟活(像狗一样活着),你还能指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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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20多年前,资本主义在中国城市死灰复燃,如今已如日中天。市场经济在这里大行其道,社会财富在剧烈地增值膨胀。人的解放即是社会的解放。人类社会财富并不体现在印钞机的功率上,最终只体现在土地的价值上。土地是人类(其实也包括世间万物)所有财富的本源。土地是永远的、唯一的硬通货。只有土地才值得人类为之奋斗。
对人权,中国似乎没有这个理念传统(皇恩浩荡下只有普通老百姓而没有公民),而对产权则不同。在现阶段,产权在城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维权的核心目标。经过无数公民(比如“中国第一钉子户”)勇敢而又不懈地努力,中国城市居民在产权待遇方面明显走在中国农民前头。这使得每个城市公民都因此而受益,房屋产权使地产猛烈井喷。产权的伸张使自我意识和公民意识重新启蒙和觉醒。放眼未来,城市人越来越富足而自信。
然而,在城市繁荣的背后,我们往往很少关注到农民被非法掠夺的一面。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中国农民正遭遇到了当年美洲印第安人类似的厄运。城市借助这种非正义的农民土地产权虚化,将对农民土地的廉价非法掠夺做成既成事实,并得到法律的庇护。
如果说中国的城市前30年通过从农村掠夺是进行第一次原始积累的话,那么这一次,则是城市第二次通过对贫穷农民更彻底的抢劫,从而获得源源不断、充满血腥的财富扩大再生产。几乎中国每一个城市都通过规模不同、成本几乎为零、非正义的“圈地运动”,聚敛了不可思议的非法暴利。
无数原住农民在中国这次城市化浪潮中,被无情地从自己的土地上暴力驱逐,家园被暴力摧毁。面对难以信任的共和国,他们求告无门欲哭无泪,这种悲情如何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中国农民在30多年的被禁锢和被压榨后,已经彻底被割断了联结土地的脐带。被劫掠一空的农民已经沦为新时代的阿Q,通过赵本山们巧言令色地浅薄出卖,为和谐社会带来肉麻不经的餐桌噱头。中国农民又一次被政治集体割喉,似乎再也发不出自己生命的声音。在父辈留下来的土地上,他们默默啃着馒头,为资本家和新权贵建设金碧辉煌的和谐盛世。
地主的儿子成了卑微的“雇农”,因为他的土地被“偷”走了。没有了土地的地主不叫地主,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还叫农民(农民工)。农民失去土地,如同一个男人失去了命根子,他从此只会萎缩、卑微、贫穷、胆小、无力、丧失信心,一片宅心也将沦为他人的笑柄。
农民可能还住在埋葬着祖先的土地上,却要被迫背井离乡。祖先的土地被连抢带骗去了,他的房子也没人承认是他的,法律不承认,国家不承认。国家在国家的土地上盖房子可以卖,而且卖出天价来;农民在自己(集体)的土地上盖房却不可以卖,哪怕卖得很厚道。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资本主义和权贵主义在这片土地上纵横捭阖,旋转着珠联璧合的双人舞,“无产”的农民或人仰马翻,或四散奔逃。正义和法律对他们总是那么昏聩吝啬高不可攀。不得不承认,中国农民正被日渐边缘化,沉沦为共和国的弃民。
结束语
父亲临终时,依然为那一份发黄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而耿耿于怀。既然人民公社解散了,或者说合作社解散了,那么凭什么不把土地还给农民呢?既然其他被集体收去的财产都退还了,为什么单单扣着土地不放呢?
“——为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