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姻缘实战
(免费公布此章内容的5分之1)
第1节
姻缘实战之
婚前姻缘的核心理论
(一)什么是姻缘要素
“姻缘要素”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目的是为了便于命理学者的好记、好用、好讨论。
姻缘要素,包括:夫妻星、夫妻宫、命元桃花、命元沐浴
命元沐浴,其实是桃花神煞的一个推论,见第一章第3节。
例1:(乾造)壬辰 丁未 辛酉 壬辰
妻星:木,即甲、乙、寅、卯
妻宫:酉
桃花:酉、午
沐浴:亥
故此造的姻缘要素有:甲、乙、寅、卯、酉、午、亥
例2:(坤造)丙午 甲午 庚申 丁亥
夫星:火,即丙、丁、巳、午
夫宫:申
桃花:卯、酉
沐浴:午
故此造的姻缘要素有:丙、丁、巳、午、申、卯、酉
(二)姻缘实战之婚前姻缘的三大核心理论
1、核心理论一
并非任何流年都有姻缘之事,倒底哪些流年才有姻缘之事呢?从理论上讲,只有某流年与“姻缘要素”相关联,某流年才会有姻缘之事。
2、核心理论二
某流年相关联的姻缘要素能量越强,则某流年的姻缘之事越强,对命主的影响越大。
3、核心理论三
当各流年相关联的姻缘要素能量相近时,怎样判定某流年的姻缘之事更强,对命主的影响更大呢?
主要由两大因素决定:①流年相关联的姻缘要素的能量 ②流年对命元能量的影响
即,在实战中:
①要精细比较各流年相关联的姻缘要素能量。仍然是,某流年相关联的姻缘要素能量越强,则某流年的姻缘之事越强,对命主的影响越大。
②某流年增强了命元的能量,则某流年命元越利姻缘之事;某流年减弱了命元的能量,则某流年命元越不利姻缘之事。(男命)
某流年减弱了命元的能量,则某流年命元越利姻缘之事;某流年增强了命元的能量,则某流年命元越不利姻缘之事。(女命)
小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合、冲等,但皆不如上面两大因素重要。在此不作论述。
第2节
判定出所有有姻缘之事的流年
(一)哪些流年才有姻缘之事呢
核心理论一:
并非任何流年都有姻缘之事,倒底哪些流年才有姻缘之事呢?从理论上讲,只有某流年与“姻缘要素”相关联,某流年才会有姻缘之事。
(二)笔者答疑
1、有些人认为,只要某流年与日干或日支相合,则某流年就有姻缘之事,该论为什么不合理?
答:合,其实就是二种或多种事、物,因先天的相互吸引力,而紧密地联系。
某流年与日干或日支相合,仅能推出:该流年中,某事、某物与命主或命主的生活环境有紧密地联系。
而“与命主或命主的生活环境有紧密地联系”的具体事、物,随着流年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流年为财星,紧密联系的非财即妻。流年为官星,紧密联系的非官即鬼。流年为印星,紧密联系的为学术、名声。只能是具体流年,具体分析。
可见,某流年与日干或日支相合,决对无法推出:某流年就有姻缘之事。
某流年是否有姻缘之事,其决定权则完全在“姻缘要素”身上,跟“合”没有必然关系。
例:(坤造)丙午 甲午 庚申 丁亥
夫星:火,即丙、丁、巳、午
夫宫:申
桃花:卯、酉
沐浴:午
大运:壬辰 流年:1984甲子 年龄:18
1984甲子:子为非姻缘要素;申子辰合日支合成水局,但水局也非姻缘要素。仅从该流年与日支相合,看不出该年有姻缘之事。
2、有些人认为,对男命来说,只要某流年增强了命元能量,则某流年就有姻缘之事,该论为什么不合理?
答:命元能量增强了,仅能推出:命主的自身能力和主观能动性等增强了。
我们知道,姻缘是男女两方面的事。
显然,如果某流年没有异性机缘的话,那么命主的自身能力和主观能动性等无论增强到什么程度,都不会出现姻缘之事。正如:某流年,命主正身处和尚庙一样,周围并无异性,命主的自身能力和主观能动性等再强,又有什么作用?
可见,只要某流年增强了命元能量,决对无法推出:某流年就有姻缘之事。
某流年是否有姻缘之事,决定于某流年有无异性机缘,即流年与姻缘要素是否相关联。
3、有些人认为,对女命来说,只要某流年减弱了命元能量,则某流年就有姻缘之事,该论为什么不合理?
答:与男命解答相似,这里就不重复了。
4、为什么从理论上来讲,只有某流年与姻缘要素相关联,才有姻缘之事?
答:姻缘要素,好比人的异性机缘。
也只有当某流年有异性机缘时,某流年才有姻缘之事。
第3节
判定出易有与可能有姻缘之事的流年
以下为非免费公布内容,故略。
第4节
判定出易有姻缘之事各流年的“姻缘等级”
“姻缘等级”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新概念。顾名思义,某流年“姻缘等级”越高,则某流年的姻缘之事越强,对命主的影响越大。
几个流年“姻缘等级”相同,则这几个流年的姻缘之事强度相近,对命主的影响相近。
以下为非免费公布内容,故略。
第5节
判定出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
以下为非免费公布内容,故略。
第6节
判定出结婚流年
本书的“结婚流年”,指的是当事人到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流年。即“合法婚姻”的结婚流年,而不是“事实婚姻”的结婚流年。
“合法婚姻”对人生的影响之巨大,远超“事实婚姻”,这点无可厚非。
显然,合法婚姻的结婚流年,受五大因素的影响:
1、国家婚姻法的法定结婚年龄
2、时下社会结婚的通常年龄段
3、大运
4、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与家人之间的关系。
5、流年的姻缘等级
以下为非免费公布内容,故略。
第7节 姻缘实战·例1
性别:女
阴历:丙午年(
天河水)
五月十二日亥时
坤造:丙午 甲午 庚申 丁亥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8
年1
个月又23
天14
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74
年8
月23
日12
时交运
大运: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年龄: 08 18 28 38 48 58
68
始于: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姻缘简批
(一)结婚流年
最易结婚的流年为1990庚午(24)。
(二)婚前的姻缘运程
1984年至1993年 壬辰大运 18岁至27岁
1984甲子(18):姻缘平运。
1985乙丑(19):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
1986丙寅(20):无感情之事,则必得官鬼。若有感情之事,则是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且与男方易生矛盾或误会。
1987丁卯(21):命主与异性都主动注视或接近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压抑、泄耗状态。
1988戊辰(22):姻缘平运。
1989己巳(23):无感情之事,则必得官鬼。若有感情之事,则是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
1990庚午(24):异性主动注视或接近命主。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压抑状态。
重点姻缘流年:1986丙寅(20)、1987丁卯(21)、1990庚午(24)
命主反馈
结婚时间是1990年。
婚前的姻缘运程很准确。
笔者解析
(一)找出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
1、1984年至1993年 壬辰大运 18岁至27岁
夫星(火) 1986丙寅、1987丁卯、1989己巳、1990庚午
夫宫(申) 1992壬申
桃花(卯) 1987丁卯
桃花(酉) 1993癸酉
沐浴(午) 1990庚午
三合局 申子辰合水局,1984甲子,合成子水局,非姻缘要素。故不计。
三会局 无
三同 午,1990庚午,午为夫星、沐浴,为姻缘要素。故保留。
岁运并临 无
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1986丙寅、1987丁卯、1989己巳、1990庚午、1992壬申、1993癸酉
2、1994年至2003年 辛卯大运 28岁至37岁
夫星(火) 1996丙子、1997丁丑、2001辛巳、2002壬午
夫宫(申) 无
桃花(卯) 1999己卯
桃花(酉) 无
沐浴(午) 2002壬午
三合局 亥卯未合木局,2003癸未,合成卯木局,卯为桃花,为姻缘要素。故保留。
三会局 无
三同 午,2002壬午,午为夫星、沐浴,为姻缘要素。故保留。
岁运并临 无
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1996丙子、1997丁丑、1999己卯、2001辛巳、2002壬午、2003癸未
(二)找出重点姻缘流年
1、1984年至1993年 壬辰大运 18岁至27岁
1986丙寅(20):姻缘要素为丙。丙为夫星。(寅能生助丙,命元庚不能被生助。2级)
1987丁卯(21):姻缘要素为丁,为卯。丁为夫星,卯为桃花。(流年天干、地支,皆为姻缘要素。2级)
1989己巳(23):姻缘要素为巳。巳为夫星。(己不能生助巳,己能生助命元庚。4级)
1990庚午(24):姻缘要素为午。午为夫星、沐浴。(流年的干支,为姻缘要素,且该姻缘要素有三同。1级)
1992壬申(26):姻缘要素为申。申为夫宫。(壬不能生助申,申能生助命元庚。4级)
1993癸酉(27):姻缘要素为酉。酉为桃花。(癸不能生助酉,酉能生助命元庚。4级)
重点姻缘流年:1986丙寅(20)、1987丁卯(21)、1990庚午(24)
2、1994年至2003年 辛卯大运 28岁至37岁
1996丙子(30):姻缘要素为丙。丙为夫星。(子不能生助丙,命元庚不能被生助。3级)
1997丁丑(31):姻缘要素为丁。丁为夫星。(丑不能生助丁,丑能生助命元庚。4级)
1999己卯(33):姻缘要素为卯。卯为桃花。(己不能生助卯,己能生助命元庚。4级)
2001辛巳(35):姻缘要素为巳。巳为夫星。(辛不能生助巳,辛能生助命元庚。4级)
2002壬午(36):姻缘要素为午。午为夫星、沐浴。(流年的干支,为姻缘要素,且该姻缘要素有三同。1级)
2003癸未(37):姻缘要素为,亥卯未合的卯木局。卯为桃花。(流年地支三会、合姻缘要素局。1级)
重点姻缘流年:1996丙子(30)、2002壬午(36)、2003癸未(37)
(三)找出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
由于“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非本书重点,故具体推导过程从略。
1、1984年至1993年 壬辰大运 18岁至27岁
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1985乙丑(19)
2、1994年至2003年 辛卯大运 28岁至37岁
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无
(四)找出结婚流年
绝大多数情况下,结婚流年存在于,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中。但也有个别情况下,结婚流年存在于,可能有姻缘之事的流年中。
故,结婚流年,先在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中找。
如果在易有姻缘之事的流年中,没有适合结婚的流年,那么才在可能有姻缘之事的流年中找。
1、年龄排除20岁以前的流年。
2、因为月支为午火、日支为申金,午克金、金克木,所以姻缘要素(姻缘要素的地支)为金、木的流年全部排除(有二合化的趋势和三合会局的除外)。
3、还剩下来的流年,如下:
1989己巳(23):姻缘要素为巳。巳为夫星、合夫宫。(4级)
1990庚午(24):姻缘要素为午。午为夫星、沐浴。(1级)
1996丙子(30):姻缘要素为丙。丙为夫星。(3级)
1997丁丑(31):姻缘要素为丁。丁为夫星。(4级)
2001辛巳(35):姻缘要素为巳。巳为夫星、合夫宫。(4级)
2002壬午(36):姻缘要素为午。午为妻星、沐浴。(1级)
显而易见,最易结婚的流年为1990庚午(24)(1级)。
(五)婚前的姻缘运程
1、各种姻缘要素在流年中的具体表现,如下:
夫星(火) 无感情之事,则必得官鬼。(对女性而方,夫官鬼本为一体,得此就失彼,得彼就失此。)
若有感情之事,则是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夫星显于命元眼前,故异性较主动。)
夫宫(申) 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夫宫显于命元眼前,故异性较主动。)
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得助状态。(命元庚,被申助,得助。)
桃花(卯) 命主主动注视或接近异性。(命主庚克卯,故命主主动。)
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泄耗状态。(命元庚,克卯,泄耗。)
桃花(酉) 命主与异性都主动注视或接近对方。(酉与命元庚,都是金,故都较主动。)
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得助状态。(命元庚,被酉助,得助。)
沐浴(午) 异性主动注视或接近命主。(午克命元庚,故异性主动。)
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压抑状态。(命元庚,被午克,压抑。)
“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与“异性主动注视或接近命主。”这个意思相近,但强度有一定区别。
2、因为婚前与婚后,对“姻缘之事”的认知不同。故,婚前的姻缘运程,只写到1990年。
1984年至1993年 壬辰大运 18岁至27岁
1984甲子(18):姻缘平运。(流年与姻缘要素不相关联,或姻缘要素能量过低。)
1985乙丑(19):可能有姻缘之事的重点流年。
1986丙寅(20):无感情之事,则必得官鬼。若有感情之事,则是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夫星火)且与男方易生矛盾或误会。(寅申冲,申为夫宫。)
1987丁卯(21):命主与异性都主动注视或接近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压抑、泄耗状态。(夫星火、桃花卯)
1988戊辰(22):姻缘平运。(流年与姻缘要素不相关联,或姻缘要素能量过低。)
1989己巳(23):无感情之事,则必得官鬼。若有感情之事,则是有异性注视或接近命主。(夫星火)
1990庚午(24):异性主动注视或接近命主。在这个过程中,命主处压抑状态。(夫星火、沐浴午)
此文摘于 杜国民《命理实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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